上市公司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茅台
股票代码:600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一致行动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玉液北路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玉液北路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茅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茅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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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卫东
设立日期:1998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9908473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邮政编码:564501
联系方式:0851-22389744
传真:0851-22389744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所属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控制人:茅台集团的控制人为省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00%。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一致行动人关系:茅台技术开发公司为茅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凤祥
设立日期:1990年10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835.3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214990839G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玉液北路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玉液北路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白酒制造(含配制酒);新型饮料研制、开发生产;建材经营;副食品购销;劳务派遣、含劳务服务;物流、提供场地租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 茅台集团董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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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茅台技术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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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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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